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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签证
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签证

作者:hxdjd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2 9:51:31        ★★★

一、办理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
    2、审核申请人提出的产地检疫申请或调运检疫申请;
    3、按规定发给《产地检疫证》或换发《调运检疫证》。

三、申请材料:
    产地检疫申请或调运检疫申请

四、承诺时限:
    1、产地检疫经现场检疫或室内检疫合格后,三日内发给产地检疫证书;
    2、调运检疫审核合格后当日发给调运检疫证证书。

五、收费标准:
    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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