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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程序
农业行政执法程序

作者:hxdjd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2 9:58:06        ★★★

1、亮证执法,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调查取证。

3、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下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处罚决定书。

4、受处罚方可在收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处罚机关陈述申辩或要求组织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或不要求组织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5、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当事人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处罚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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