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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丹县城乡风貌建设大会战生态公园建设项目组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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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生态园林… 文章来源:生态园林建设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6 16:30:48 热 ★★★ |
根据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南丹县县城风貌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发[2009]55号)、《关于调整充实〈南丹县县城风貌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发[2009]56号)和《关于调整充实〈南丹县县城风貌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发[2009]68号)精神,为把南丹打造成为“具有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全面完成南丹县城市生态公园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1、全面完成南丹县城市生态公园总体规划设计工作和七个主题生态公园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 2、全面完成南丹县城市生态公园第一第二期工程2800亩范围面积的土地落实工作。 3、全面完成南丹县城市生态公园第一第二期工程2800亩范围面积的造林施工作业招投标工作。 4、全面完成南丹县城市生态公园第一期工程800亩范围面积的造林施工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人员组成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快工作推进步伐,确保县城风貌建设大会战取得圆满成功,根据县城风貌建设大会战指挥部的指示精神,成立县城风貌建设大会战生态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第一组长: 兰凤林(县政协副主席) 组 长: 刘 羽(县农业局局长) 副 组 长: 梁宝剑(县建设局局长) 李希文(县林业局局长) 陆晓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恒川(山口林场场长) 覃敏朝(县农经办主任) 邱日军(县政府办副主任、房改办主任) 杨志农(城关镇党委书记) 韦 程(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成 员:韦宜军(县农业局副局长) 黎家春(县农业局副局长) 黎 清(县房改办副主任) 何开富(县农经办副主任) 刘兰娟(县城关镇副镇长) 韦建灵(县林业局副局长) 陆海娥(县城关国土所所长) 蒙跃环(山口林场营林科副科长) 王汉敢(县林业局工程师) 胡水莲(县农业局干部) 黎玉莲(县农业局干部) 邹维群(县农业局干部) 潘玉金(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王其刚(县农业局干部) 莫 刚(县农业局干部) 吴佳桔(县农业局干部) 陆芳贵(县农业局干部)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及土地落实、造林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苗木质量验收四个工作组。 1、生态公园建设工作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羽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黎家春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杨 洁(县农业局干部) 冯红柳(县农业局干部) 曹蓝方(县农业局干部) 2、土地落实工作小组 生态公园建设组成四个土地落实工作小组,由县林业局、县山口林场抽调技术人员参加土地落实工作,由农业局干部协助各个小组完成土地落实工作。 组 长:杨志农(城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韦 程(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第一小组长:陈云奇(城关镇党委纪委书记) 副 组 长:韦宜军(南丹县农业局副局长) 责任范围:月亮坡、公安局后背坡。 工作人员:王其刚(县农业局干部) 陆芳贵(县农业局干部) 第二小组长:刘 恋(城关镇党委武装委员) 副 组 长:黎 清(县房改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黎玉莲(县农业局干部) 莫 刚(县农业局干部) 责任范围:一小后背坡、卫生局后背坡。 第三小组长:刘兰娟(县城关镇副镇长) 副 组 长:何开富(县农经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潘玉金(县农业局干部) 邹维群(县农业局干部) 责任范围:体育馆后背坡、扯线坡。 第四小组:负责拉腊、扯马对面坡。 第四小组长:刘兰娟(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韦宜军(县农业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胡水莲(县农业局干部) 王其刚(县农业局干部) 陆芳贵(县农业局干部) 黎玉莲(县农业局干部) 莫 刚(县农业局干部) 3、造林施工工作小组 组 长:刘 羽(县农业局局长) 副 组 长:黎家春(县农业局副局长) 韦宜军(县农业局副局长) 刘兰娟(县城关镇副镇长) 黎 清(县房改办副主任) 何开富(县农经办副主任) 韦建灵(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蒙跃环(山口林场营林科副科长) 王汉敢(县林业局干部) 莫 刚(县农业局干部) 王其刚(县农业局干部) 胡水莲(县农业局干部) 黎玉莲(县农业局干部) 邹维群(县农业局干部) 陆芳贵(县农业局干部) 4、成立质量检查验收组 组 长:李希文(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张剑伟(县监察局副局长) 黎家春(县农业局副局长、林业工程师) 韦建灵(县林业局副局长) 组 员:韦宜军(县农业局副局长) 黎 清(县房改办副主任) 何开富(县农经办副主任) 刘兰娟(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乔 兵(县纪委执法室干部) 潘玉金(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蒙跃环(国营山口林场林业工程师) 王汉敢(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 5、成立物资苗木质量验收组 组 长:黎家春(县农业局副局长、林业工程师) 副组长:韦宜军(县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蒙跃环(国营山口林场林业工程师) 王汉敢(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 潘玉金(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龙科成(造林施工方代表) (三)工作职责及要求 1、办公室工作职责及要求 ⑴、负责生态公园建设组日常事务工作。 ⑵、负责起草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文件、各种汇报材料等,制定各种制度和 工作职责。 ⑶、负责上传下达工作和各种资料归档工作。 ⑷、负责协调工作组的工作关系。 ⑸、负责筹备和组织好工作组各种工作会议。 ⑹、完成指挥部和工作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⑺、负责组织和配合招标代理公园完成生态公园招标活动和筹备相关资料。 2、土地落实工作组工作职责及要求 ⑴、完成土地的祥查评估,查清各类土地面积,图表对应,权属明晰,材料完整。 ⑵、与单位、集体、个人订立用地协议;协议整理归档,列清目录,作好分类统计。 ⑶、完成当年用地的补助、补偿等的兑付工作。 ⑷、向群众宣传动员生态公园的积极意义。 3、造林施工工作组工作职责及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及造林施工的相关要求,组织筹备生态公园建设所需苗木、供水设备、肥料等物资,及协调配合造林公园开展造林施工工作。 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及造林施工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开展生 态公园建设造林施工各项工作。 ⑵、确保项目领导和施工单位到位工作,不脱岗、不离岗,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开工。 ⑶、加强与施工单位沟通,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统筹安排工作,确保不拖工期。 ⑷、掌握施工队伍每天的施工进展情况和碰到的问题,并及时协调和解决所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造林质量检查验收组工作职责及要求 根据林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和验收技术规程方法配合质量监理单位进行生态公园造林质量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如下: ⑴、造林挖坑整地验收; ⑵、苗木定植验收; ⑶、抚育追肥验收; ⑷、苗木保存率及生长质量的验收。 5、物资苗木质量验收组工作职责及要求 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和验收技术规程方法对生态公园建设所购苗木进行苗木质量检查验收。 ⑴、协调苗木的组织; ⑵、对苗木起苗、运输过程进行监督; ⑶、对苗木规格、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⑷、出具苗木验收单。
南丹县生态园林建设组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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